左权县纪委监委关于八起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左权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8 09:31

左权县纪委监委关于八起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石匣乡党委原委员康建金等乡村两级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左权县地税局退休干部刘占荣在其原石匣乡店上村旧屋翻新后,与其子刘英、刘栋向乡村两级干部打招呼,弄虚作假,以其侄女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2019年3月,刘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对乡村两级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时任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领导康建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工作人员蔺树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店上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牛现江、支部委员王树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辽阳镇蛤蟆滩村、亲水湾村干部在安全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辽阳镇蛤蟆滩村党支部原委员王晓亮擅自同意他人将大量危险化学品非法存放在蛤蟆滩村南红坡其负责的丰泰石料厂,形成安全隐患,并发生危险化学品着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9月,王晓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蛤蟆滩村党支部书记药树棋、村委会主任冯小军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阳镇亲水湾村村委会主任张晋生联系并协助他人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寒王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建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履责不到位问题。张建宇在负责对缓刑人员梁东东社区矫正期间,未按规定次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学习、公益劳动和对梁东东进行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造成梁东东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犯罪。2019年3月,张建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人防办原主任樊立波在征收人防异地建设费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樊立波在任县人防办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到位,致使左权县10个人防工程欠缴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1085.68万元,少征缴现代物流商贸城人防费32500元;未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而通过“缓交函”“通知”等形式抄报住建部门,致使8个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取得《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情况下办理了住建审批。2019年12月,樊立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瑞明在项目建设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刘瑞明任县市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职不到位,未对职责范围内的楼盘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导致康新公司改变土地用途、改变规划,擅自在工业用地上建设商品房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2019年12月,刘瑞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麻田镇民政助理员李中明等人在农村低保等资金发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李中明未对麻田镇农村低保人员增减情况认真复核,导致17名低保人员去世后,仍由其家属领取低保金共计15388.5元;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西安村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骗取民政救灾款19900元。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万千红履职不到位,导致12户低保人员去世后仍领取低保金。2019年4月,李中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千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追缴。
    7.麻田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赵龙兵在低保户评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赵龙兵在西山村两次评选低保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评选低保户文件精神,致使3户在有家庭用车的情况下违规评选为低保户。2019年10月,赵龙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左权县污水处理中心主任高宏飞在环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左权县污水处理中心在出现排放物超标的情况后,仅仅是通过电话和晋中市环保局沟通,没有及时将有关正式情况说明报送晋中市环保局,致使污水氨氮超标排放问题被晋中市环保局行政处罚。2019年4月,高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