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我区1起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力问题

来源:榆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8 11:45

       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晋中市纪委监委于2019年8月28日将我区查处的1起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榆次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继保等3人因下属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被问责。2008年11月至2017年1月,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郑某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贪污公款33万元,挪用公款422.5万元,用于非法活动和个人使用。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2019年1月,榆次区财政局前后两任党组书记、局长崔继保和范耀明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永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