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灵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概况、决算收支、三公、资产、采购、绩效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等情况说明

来源:灵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0 16:47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我单位主要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几个单位构成:灵石县纪委、监委审计中心和灵石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灵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灵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人员管理中心,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Excel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377.42万元、支出总计137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3.19万元,上升42.85%,支出总计增加413.19万元,上升42.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7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42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31万元,占比73.2%;项目支出369.11万元,占比2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7.42万元、支出总计137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13.19万元,上升42.8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13.19万元,上升42.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3.19万元,上升42.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05.42万元,占比58.47%,日常公用经费202.89万元,占比14.7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6.93万元,占86.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9万元,占6.75%;卫生健康(类)支出36.0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类)支出61.43万元,占4.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538.43万元,支出决算11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5%,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事务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349.35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大幅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2.99万元,支出决算9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社会保险经费。较2018年决算增加4.72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大幅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6.07万元,支出决算3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医疗保险经费。较2018年决算增加3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半年开始职工医疗保险由各单位从各自基本户自行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61.43万元,支出决算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8年决算增加23.05万元,增长60.0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内设机构,人员大幅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4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及差旅费;公用经费20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买及维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65.68%,比上年增加109.42万元,增长737.33%,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度增加,为保证办案工作需求,2019年度共计采购9辆公务用车,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增幅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4.26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109.42万元,增长73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9辆,公务用车保有1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人数0人,经费总额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18.70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大幅增加,2019年办公用品费用增加以及新增人员配备电子设备家具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总资产数为329.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325.25万元,包括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汽车11辆,价值161.26万元;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163.99万元 。
总资产较2018年年末数增加131.8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19年新购9辆公务用车,且人员增加新购电子设备及家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监督检查;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28.92万元。从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石广场廉政走廊、灵石廉政文化一条街及交口廉政文化一条街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石广场廉政走廊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随时检测项目进度,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支出主体绩效理念不够强,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的重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灵石廉政文化一条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随时检测项目进度,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支出主体绩效理念不够强,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的重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交口廉政文化一条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6.11万元,执行数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随时检测项目进度,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支出主体绩效理念不够强,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的重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